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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护“数”——长兴县《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》宣贯在行动

发布时间:2022-06-17 13:53:37


《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》是全国首部以公共数据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,是保障我省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性法规,具有全国引领性和浙江辨识度。为深入推进《条例》宣贯工作,帮助社会面更好地学习了解和掌握运用《条例》,长兴县局多措并举,开展系列宣贯活动,为推动我县数字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。



宣贯行动——走进机关

4月21日,长兴县十七届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将《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》纳入重点学习内容,由县大数据局作专题解读,围绕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、要点解读两部分进行了讲解。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沈洪峰指出,要认真做好《条例》宣贯工作,提升宣贯力度;各单位以普法学习为抓手,广泛推动《条例》宣讲、宣传,促进广大干部和技术人员知法、用法;各部门要以《条例》全面实施为契机,聚焦聚力、合力突破,赋能我县数字化改革实战先行。



同时,在全县机关内部,利用周一夜校时间,面向局机关干部,组织开展《条例》专题学习。



宣贯行动——走进行业

5月28日下午,长兴县大数据局组织浙江慧源、上海德拓、航天五院、电信、移动、联通等大数据相关企业就《条例》进行解读培训。县大数据局相关负责人围绕《条例》的制定的背景、重点内容、学习贯彻三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培训。



6月16日下午,长兴县举办大数据发展协会第一次成员大会,会上县大数据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朱炜江围绕《条例》制定背景、意义、亮点、特色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,鼓励成员单位要激发数据创新活力,合理合规合法用好公共数据资源,促进我县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,协会各成员围绕《条例》开展充分沟通交流。



宣贯行动——走进公众

在行政服务中心,我局专设宣传窗口,在“公共数据,关乎你我;依法利用,依法管理”的宣传标语下,工作人员向来办事的群众详细解读与老百姓生产生活、机关工作内容较为密切的条款内容,并现场解答了群众的疑问。



结合社区共建工作,长兴县局通过深入社区开展《条例》宣讲活动。本次活动很好地普及了《条例》的有关知识,使在场社区群众对怎样保护个人信息、提高数据安全意识等方面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。


下一步,长兴县大数据局将全面落实条例规定,切实做好公共数据发展和管理的指导、协调、督促工作,扎实打造数据底座,健全工作规则,推动共享开放,保障数据安全,在条例高效实施中形成更多长兴元素和长兴成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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